发布时间:2022-06-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2022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组织工作现已启动。
申报条件:
1.符合《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
3.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5.有较强的科研团队和管理机构,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拟申报单位由单位注册所在区发改部门遴选推荐,市发改委组织评审后进行认定、公示和公布。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及时联系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发改部门,按时提交申报相关材料。本年度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