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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规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规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1〕426号

为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我部组织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5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规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 史力争、牛光甲

  电话:(010)65646375、65646399

  传真:(010)65646375

  邮箱:niu.guangjia@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1.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规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有关单位。

附件: 1.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工况标记规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pdf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docx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