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泰州市丨《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4年泰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4-05-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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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方式

对项目中试和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三分之一,同一项目符合两个及以上指南的,自主选择其中一项,不得对应多个指南或重复申报,分为以下专项:

(一)大健康产业专项:单个立项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最高300万元。

(二)未来产业专项:单个立项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最高300万元。

(三)主导产业专项:单个立项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最高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 在泰州境内注册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市内企业可作为项目参与单位。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大健康产业专项除外),企业近两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3. 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 符合计划定位要求,目标产品属于《2024年泰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指南》支持领域方向。

2. 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
3. 研究涉及人工智能的项目,应遵守科技伦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4. 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装备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试验的已启动研究。

本计划不支持以下项目:

1. 无实质性创新内容项目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2. 实施期内,工业类产品不能形成生产线产能项目。

三、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要求

1. 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法人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委托书。
2. 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本年度限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且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

3. 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1.登录“泰企通服务平台”(www.taizhou.gov.cn/taiqiyun/),进行在线申报。网上申报后,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后公示前,由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3.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数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电话:0571-88231961/88231952/88231139

材料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 系 人:陈志明   蔡秀娣

联系电话:0523-86399090、0523-86399089

业务咨询:科技成果与服务业处  房春华 花 春  

联系电话:0523-86399015、0523-8639908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