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全市“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排查认定,现将我市拟认定为“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予以通告。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注册地(县)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1.拟认定为“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截至2024年10月31日)
2.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苏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