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区块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1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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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对象

1.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

有区块链产业基础,包括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等。

2.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

在区块链技术研发或应用方面具有省级及以上软件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包括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等。

3.区块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省内依法、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

具体指标详见评估规范。

二、材料报送

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市工信局;各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初评后,于9月13日前将相关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xt_dsjc@163.com)报送省工信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锦恒

电话:025-6965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