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部分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变更的通知

关于部分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变更的通知

国科火字〔2021〕11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强化技术转移服务功能,部分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对名称进行了变更。根据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机构名称变更材料,经核实,同意8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变更名称。变更后,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年度统计和考核评价工作将使用新名称。 
  附件:部分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变更名单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1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部分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名称变更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