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江苏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在申报养殖场自评、县级初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按照《江苏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对申报养殖场减抗效果进行了评价,确定8家养殖场为2022年度第一批市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共7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联系。联系电话:0512-68567691,电子邮箱:xmsyc@sznyncj.suzhou.gov.cn。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团结桥巷2号,邮政编码:215128。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情况属实并影响苏州市美丽生态牧场创建结果的,取消相关企业资格。
附件:2022年度第一批市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达标养殖场名单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