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国家禁塑限塑有关规定,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我们研究起草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lthuishou@mofcom.gov.cn;
2.传真:010-85093749;
3.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5日。
附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