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稿)》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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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动本市各行各业追求卓越,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根据国家质量强国建设中长期规划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南通市质量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20年公布施行的《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稿)》。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现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3月13日至4月12日)

2.公示方式: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ntzlfzc@163.com,注明“关于《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稿)》的意见”,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邮政编码226000;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513-69818116,0513-69818136

 

附件:《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