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扬人社〔2022〕45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市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部(省)属驻扬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扬政发〔1999〕27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六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专家选拔机制,努力使全社会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各方面创新创业人才大量涌现。
二、选拔数量
选拔专业技术人才50名,高技能人才5名。其中,各县(市、区)推荐指标控制在7名以内;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卫健委、市教育局推荐指标控制在5名以内;扬州大学(含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推荐指标控制在4名以内;其他功能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旅局、建工控股公司、运河文投集团推荐指标控制在3名以内;金茂工业资产公司、广电集团、职业大学、技师学院、里下河农科所、中船重工第723研究所推荐指标控制在2名以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扬州公司、省家禽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推荐指标控制在1名以内。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真正把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到专家队伍中来。
三、选拔要求
(一)年龄。申报截止日期前推荐人选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来扬工作年限。近年来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来扬的工作年限要达到2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以前来扬工作),年均在扬工作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
(三)范围。推荐人选身份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限制(包括本市国有或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部省属驻扬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境内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选拔范围。
(四)推荐人选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于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全国行业性或国家政府最高奖获得者,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留学归国博士人才,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等实绩突出者,允许其专业技术资格未达高级者破格申报。
(五)高技能专家候选人应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达到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在省内乃至全国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选拔条件
选拔推荐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条件和办法,按照《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扬办发〔1999〕271号)执行。
在此基础上,以“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为总原则,在兼顾各行各业的同时,重点向“323+1”先进制造企业倾斜,向来扬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倾斜,向扬州传统文化、传统工艺、现代农业、数字经济和服务业人才倾斜。
各地、各部门要对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医护人员予以优先推荐,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五、选拔程序和办法
在以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为主渠道的同时,对社会化的民营企业或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个人自荐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自荐者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的,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申报,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
人选所在单位应坚持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动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并对候选人名单及其主要贡献予以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六、申报具体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①《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纸质一式三份;
②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③近五年内(2017年至今)获市、厅级以上奖励、表彰证书复印件;
④近五年内(2017年至今)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只需复印期刊、论著的封面、目录和本人文章部分);
⑤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⑥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由单位出具年均在扬工作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其中①单独装订,②、③、④、⑤、⑥作为申报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附件需有封面、目录、分隔页,标明页码。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各地、各部门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二)各地、各部门报送材料包括:
①综合推荐报告,一式两份,需各地、各部门(单位)盖章;
②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用统一的材料袋封装;
③候选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电子版,以候选人姓名命名word文档、以上报单位部门命名文件夹;
④《2022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事迹摘要表》电子版(Excel格式文档)。
(三)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扬子江中路746号303室)。
联系人:陆晓青、吴海霞
电话:0514-80978171、80978112
附件:
1.申报市专家材料袋封面
2.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
3.2022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事迹摘要表
4.申报人基本情况摘要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1.申报市专家材料袋封面.doc 2.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呈报表.doc 3.2022年扬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事迹摘要表.xls 4.申报人基本情况摘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