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物资供应企业
对保障、配送实施封控管理区域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业以及保障封控小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农贸市场),分档给予保供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二、实施智慧防疫企业补贴
提前启动区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设立疫情专项补贴,奖励为疫情提供相关科技服务的企业,力争第三季度内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财政局)
三、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对承租区内国有全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因疫情防控要求停业或未正常生产经营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其中,疫情期间位于中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房租,免收8月份房租。其他区域范围内的,减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企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最终承租人减免租金、延期缓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税务局,谷计划财务部)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驻区金融机构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为其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鼓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五、加快政策资金兑现
对区级各类政策资金,可提前兑现的一律提前兑现,其中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规上工业企业稳规补贴等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拨付。(责任单位:区谷各相关部门)
六、做好防疫应用场景发布
增加发布20个疫情防控专项应用场景或能力清单,以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应用场景推广为抓手,助力科创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七、助力企业稳岗就业
建立企业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绿色通道,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依法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帮助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负降本、稳定岗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八、提振消费市场
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场景,联合商业综合体和商贸企业举办好汽车节、购物节、美食节等各项消费促进活动。配合区内商贸企业利用中秋、国庆等时机,适时发放消费券。放宽虹悦城、雨花客厅、楚翘城等商业综合体临时外摆限制,持续推进夜间经济示范区、夜间经济场景建设。依托区文化馆、雨花美术馆、梦想剧场等场馆,举办书画展、论坛、演出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文旅局)
九、加强信用法律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依法开展失信惩戒豁免,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组建助力企业纾困法律服务团,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快速为企业办理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公证、保全证据公证,为企业后续维权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司法局)
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设立“企业开办银行一站式服务专区”17个,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完善“及时雨”政策直达平台,实现线上惠企政策增项扩面,推进“免申即享”、“即申即办”。建立“宁科贷”资料审查“不见面、不过夜”审核机制。设定专人专岗开展“宁科贷”资料审查工作,做到区级审核当日办结,缩短企业融资周期。(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科技局、各相关部门)
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类型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未明确截止时限的,统一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