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农业农村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应生局,局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生产、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等惠农补贴政策,确保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充分保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策实施责任感
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生产、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等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无农不稳”的战略高度,为保护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而组织实施的资金直接补贴政策。惠农补贴政策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农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政策实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实施管理的长效机制,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政策落实,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足额及时兑付到位。
二、强化宣传指导,提高政策实施知晓度
惠农补贴政策种类多、补贴依据不一、补贴标准不一、补贴对象不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对广大农户真正了解政策种类、消除疑惑和误解极为重要。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手册、广播、手机短信、横幅、宣传橱窗、黑板报等渠道,广泛宣贯政策精神,告知农户各类惠农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享受的权利和义务与责任等。要加强土地流转跟踪服务,指导农户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过程中政策性补贴受益方,以防后期因补贴发放带来的不必要纠纷矛盾。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惠农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适时开展警示教育,为规范政策实施打好基础。
三、规范补贴流程,确保政策实施精准性
面积核定是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各地要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和审核公示工作。要督促基层规范建立补贴清册,准确填写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基础信息,补贴对象要分别签字或捺印(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代签),补贴清册经办人和村委会主任要分别签字确认,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对因生丧嫁娶、土地流转或再流转等原因发生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田亩面积、“一折(卡)通”账号等信息变化的要及时变更登记,对已经死亡绝户的或者退出村组集体组织成员的要及时销户,坚决杜绝“死亡人员享受补贴”“已经征收征用的仍拿补贴”等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补贴清册张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政策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公示内容要素齐全,区分种植大户、集体和小农户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号码。惠农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所有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查询。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操作流程,同步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年度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
为确保惠农政策实施不走样,要重点强化对惠农补贴登记造册的初始数据真实性监管,切实抓好核查、抽查等监管环节。单类惠农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在各村(社区)上报清册自查的基础上,县级要组织镇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组干部、种田大户上报的信息进行重点核查;对一般农户也要组织抽查,随机抽查比例每个村不少于5户。核查、抽查应综合采取电话访问、实地走访、现场勘查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查分户清册、承包或流转协议、公开公示等档案台账资料是否齐全,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补贴面积是否准确,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账,是否存在漏报、少报、多报、重复报等行为;复查重点查档案资料有没有补齐、问题资金有没有追回、工作机制有没有建立健全等。各地要对发现的问题或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核查,对一般过错造成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对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的易发、高发、频发问题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廉洁风险排查力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补救措施。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