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锡政办发〔2022〕10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形势需要,现就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有序生产、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确保“稳生产留工、强政策留岗、送温暖留心、优服务留人”,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由属地政府分档给予50-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月在职参保人数300人及其以上的),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外地职工留锡过春节;开展外地留锡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无锡供电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上述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三、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活动。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春节当月,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主要施工企业,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补贴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企业投资项目补贴费用由属地政府负责落实;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含)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属地政府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完善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建立零工市场,鼓励所属企业春节停工的员工参与春节当月的劳动力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相关职能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大对稳岗留工企业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无锡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五、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六、保障劳动者权益。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争议。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七、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对口支援地区、较集中的劳务输出地来锡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属地政府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职能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八、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举办无锡太湖购物节冬季消费活动,2023年1月针对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惠民消费券,为广大在锡就地过节职工提供消费便利和消费优惠。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锡职工的优惠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九、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锡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等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春节当月,对市区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用工补贴资金由企业和属地政府各承担50%。执行期限可视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鼓励各地区对商超、农批市场等保供单位的上岗一线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丰富留锡员工春节生活。利用无锡文化云、云剧场等线上平台免费提供各类文化活动在线观看,免费参与市属文博场馆春节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春节假期期间,市、区属国有景区对在锡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开放。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锡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春节期间,发放“公交券”“地铁券”,让外地留锡职工可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各电信运营商、市交通集团、市地铁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深化“专线+专班”融合运行,依托“12345”服务热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在锡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稳增长服务专班)
十二、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商务局、市通管办、无锡供电公司)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上述补贴政策,明确由属地政府落实的,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开区管委会先行兑付,市政府根据政策实施成效给予各地区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