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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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深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治超办近年来通报严重违法超限道路运输企业监测情况,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了货运车辆装载源头排查工作,经审核,确定136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见附表)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9月底前完成出口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并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全面实施信息化实时监管,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

各源头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重点货运源头巡查监管工作制度,重点检查装载源头原始数据与上传信息平台数据一致性,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

监督举报电话:0516-85909607。

 

附件:徐州市2023货运车辆装载重点源头单位名单

 

徐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徐州市2023货运车辆装载重点源头单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