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文件精神,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上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5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16-85805726。
附件:2025年4月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公示名单0520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