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旅游高质量发展和全域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要求,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综合考评验收结果和公示情况,决定认定南京市高淳区等11家单位为我省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排名不分先后),现予公布。
1.南京市:高淳区
2.无锡市:梁溪区
3.常州市: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区
4.苏州市:相城区、昆山市、张家港市、太仓市
5.连云港市:东海县
6.淮安市:洪泽区
希望各示范区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