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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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及实施货运运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苏治超办〔2019〕18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治超办年度工作安排,为加强全市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市治超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清单编制工作,经汇总,现将2022年度全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行业部门和社会监督。

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装载配载货物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货物合法装载配载安全生产责任,将合法装载配载职责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县区、园区负责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出港。

监督举报电话:0517-83338019。

 

附件:2022年度淮安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淮安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2022年度淮安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