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江苏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汽集团有限公司、北汽新能源常州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涉及25986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115585.0956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江苏省对上述5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时对申报企业和车辆进行了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根据资料审核、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结果,上述5家企业23889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共申请清算资金110133.2685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996(业务咨询)、69652843(信访举报)。
附件:江苏省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