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

苏医保发〔2023〕50号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新产品挂网上市进度,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根据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和信用记分管理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加快阳光挂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挂网申报系统(https://ybj.jszwfw.gov.cn/)全年开放,企业可随时申报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医保部门按周进行资质确认,确认后将申报产品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挂网,加快申报产品挂网上市进度。

二、企业在申报时,按照阳光采购政策有关要求提交企业和产品资质、挂网价格、外省挂网记录等材料(具体材料指南可在阳光挂网申报系统中下载),并对每个产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医保部门进行资质确认时,仅对挂网申报类别和申报价格的合规性进行确认,其余申报信息均以企业承诺为准。

三、省医保部门通过日常检查、接受申投诉等方式,强化对企业挂网承诺事项监管,发现挂网产品承诺失实的,撤销该产品挂网资格,同时按我省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记分和处置。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药品阳光挂网承诺书

2.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承诺书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药品阳光挂网承诺书.pdf 2.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