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规上工业企业追赶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体经济是经济的立身之本,是推进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城市能级的坚实支撑,是克服疫情冲击影响、赢得长远发展优势的重要基石。必须始终坚持把工业作为经济行稳致远的压舱石,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大力度培育规上工业企业,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强化政策引导、深化梯度培育、加大考核激励为抓手,强化调度意识、优化服务举措,全面实施规上工业企业追赶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为促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累计净增规上工业企业2000家以上,进入省内前三名。其中:2020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净增500家以上,总数达到300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升规企业培育库。每年从开票销售收入1500万元至2000万元临近入统企业、开票销售收入1000万元左右的高成长科技型制造业企业中筛选出1000家左右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制定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入库管理办法,每月组织重点培育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纳入到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市工信局每年对入库企业名单核实调整更新,对不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取消入库资格。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上规升级,把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升规企业的主力军,予以重点培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促进新项目投产升规。各区要全面梳理近3年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和在建工业项目,实施专人服务,确保每年竣工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和“双百工程”重点项目全面进入规上企业库。对已签约项目,加快推动落地转化、开工建设。对于在建项目,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加快建成投产升规。(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对于税务系统中已达规模以上还未入统的企业,主动上门,动员其依法入统。对于为大企业(集团)配套的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指导其转为独立法人单位。对于统计在一产、三产且具备工业企业条件的企业,动员其纳入工业统计体系。(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临退企业帮扶力度。各区要建立规上工业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全面分析临退企业近3年指标变化情况,每半年向市政府报告规上工业企业临退帮扶情况。对当年预计主营业务收入跌破2000万元,以及停产半停产企业,要实施专人服务,靶向施策,最大程度减少退出规上的可能性。(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五)扩大企业产品销量。根据新冠疫情需求,加大对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服务力度,推进企业快速成长升规。开展市场开拓专项对接活动,帮助企业争取订单、稳定订单。支持企业运用电商平台、小程序、社区电商、直播电商等推动线下交易向线上交易转换、出口向内销转换,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拓展销售空间。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目标市场定向产品推介,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产品配套和产业协作,带动产业链上“临规企业”共同成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发展都市工业。根据都市经济特色,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生物医药研发、精密仪器仪表及检验检测、系统集成与装配、个性产品定制等服务型制造,确保每年新产业领域新培育规上工业企业300家以上。优化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在江南绕城公路以内的高新园区、开放街区、商业楼宇、工业厂房以及城市“硅巷”,建设新型都市工业载体,发展都市工业,适时制定和规范都市工业示范园区、楼宇、企业认定和管理的标准、程序,明确扶持政策。支持老厂房在满足消防、结构安全前提下内部改造再利用,完善老城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信息化监测服务。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及服务线上平台,通过企业线上申报、市区在线评审,高效、便捷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每月组织入库企业在线填报经营数据,线上受理企业困难诉求,在线兑现升规奖补,精准推送最新政策。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分析手段,及时发现入库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形成线上与线下融合、服务与评审并举的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升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政府培育规上工业企业领导小组,与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工信、发改、科技、财政、投促、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重点成员单位要加强政策协同、数据共享,共同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听取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升规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对各区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区也要制定规上工业企业追赶行动计划,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升规企业专项政策扶持。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保持在300平方公里以上。支持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加大技术装备投入,按投入总额10%给予奖补,奖补期限2年。对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加大开拓市场力度。对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由“苏微贷”合作银行创新推出150万元的“免抵押金融信贷产品”,首次成功升规后再给予为期1年、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支持。首次成功升规的企业,第一年给予30万元的“升规”奖励;次年未“退规”的,再给予20万元的“稳规”激励,奖励资金由市、区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考核激励分值。将净增规上工业企业指标任务,列入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四新”行动部分,进行重点考核,对当年竣工投产项目不入规上企业库的区和退库企业数超过退库目标的区进行扣减。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和个人,进行表彰,表彰方式另行确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