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全国和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系列贸易促进活动,支持企业拓市场、争订单、稳份额,推动外贸稳中提质,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加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厅对列入贸易促进计划的115个境外重点展会给予政策支持。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了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江苏新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江苏联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的承办单位,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直接向承办单位报名参展。

二、相关要求
    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展位费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可申请最大参展面积见附件。同一展会如有多家单位承办,以同等条件下最低展位费价格作为该展会支持政策计算依据。展位费由参展企业展前据实向承办单位支付,承办单位统一申报,参展企业免申报。审核后,承办单位统一拨付给参展企业。

请各市商务局做好展会宣传和政策宣讲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好贸易促进政策,积极利用境外展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联系人:外贸处  王一、陆姗姗;电话:025-57710149、57710278;

政策咨询:厅贸促中心  杨进、孙超;

电话:025-57710269、57710271;

邮箱:yangjin@doc.js.gov.cn、sunchao@doc.js.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目录

 

江苏省商务厅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