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6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总工会 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资质荣誉
苏工信国防〔2021〕267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全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行业电焊工的职业技能,促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经研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省造船工程学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八届全省船舶行业电焊工技能大赛,同时作为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焊工项目江苏选拔赛分项赛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大赛指导单位。为切实办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江苏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行业从事电焊工职业的在职职工和所设焊工专业(职业)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和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
二、组队方式
(一)组队原则。本次竞赛分在职职工组(不含各类院校教师)和学生组两大类,竞赛按同职业同组别的原则进行。
(二)组队形式。分设区市代表队(即以设区市为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单独组队两种组队形式。
1. 规模以上企业队。近三年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造船能力10万载重吨以上的骨干企业单独组队(名单见附件3),不在此范围内的从事焊接职业的企业在职职工在所在市参加选拔。
2. 设区市代表队。包括职工队和学生队,由所在地企业的在职职工经选拔后产生的优胜选手和优胜学生选手组成。学生组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高级技工学校(含高职院校学生)划分为中级和高级两个级别。
(三)组队名额。规模以上企业队每队名额为5名,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选手3名,冠企业名;各设区市代表队每队名额为11名,其中领队1名、教练3名、职工队选手3名、学生队选手分中高级别每级别为2名,冠所在市名。决赛承办地可增加一名选手参加决赛,但该选手只计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成绩。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大赛。
三、竞赛标准
此次竞赛职工组以《焊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学生中级组以《焊工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学生高级组以《焊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为基础,依据船舶行业职业岗位的要求并结合学生组不同组别的特点统一组织命题。竞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竞赛技术要求将另行下发。
四、时间安排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各设区市和单独组队企业应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完成预赛的选拔和组队,并于2021年8月15日之前将组队及参赛选手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全省决赛安排在2021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对全省决赛中获得职工组(含市队和企业队)各前6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 “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其中女职工同时授予“江苏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省人社厅按有关规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同时竞赛组委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取得全省职工组决赛总成绩第一名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省总工会按程序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对全省决赛中获得职工组(含市队和企业队)前6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者,晋升高级技师;对全省决赛中获得学生高等级组前6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全省决赛中获得学生中级等级组前6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同时,由竞赛组委会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参加全省决赛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成绩双合格(百分制换算)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核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即职工组(含市队和企业队)和学生高级等级组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学生中级等级组核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全省决赛的选手,由省竞赛组委会颁发决赛证书。
(四)对职工组(含市队和企业队)获得前3名选手和前4至5名选手的选送市和企业,由竞赛组委会分别授予“最佳组织奖”、“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学生中、高两等级组竞赛中获得前5名选手的选送院校,由竞赛组委会授予“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院校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各赛区可参照本奖励规定制定本赛区的奖励办法。
(五)各行业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同时需要申请船舶焊工证书的,对达到中国船级社焊工考试规则要求的选手,可由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发给相应船舶焊工资格证书。
(六)成绩优秀的在职职工组选手,推荐参加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江苏集训,集训成绩优秀者将代表全省参加全国的比赛。
六、组织领导
大赛成立全省竞赛组织委员会(见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国防科工办,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相关工作。各设区市工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本赛区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的竞赛工作,并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各设区市总工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总工会给予本次大赛一定经费补贴。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开展技能大赛活动的重要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将竞赛活动与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造船模式、苦练内功、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契机,推动船舶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新一轮发展储备技能人才。同时,要同心协力,步调一致,按时序节点要求,共同搞好竞赛活动。
竞赛期间,各地要按疫情防控要求抓好防控工作。
联系方式:
江苏省工信厅民爆船舶处
联系人:彭文进 吴菲菲,电话:025-69652872,69652769
电子邮箱:2244818417@qq.com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唐卫军,电话:15366005173
江苏省总工会
联系人:钱德乾,电话:025-83536241
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
联系人:李华,电话:025-66668627
附件: 1.第八届全省船舶行业电焊工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八届全省船舶行业电焊工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3.第八届全省船舶行业电焊工技能大赛规模以上企业单独组队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总工会 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