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安市2021年度优秀发明专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中共淮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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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淮安市2021年度优秀发明专利评选活动的通知

淮知发〔2022〕13号

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知识产权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安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党群工作部,各驻淮高校,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知识产权工作对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重要作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专利成果商业化、产业化,使专利技术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根据《淮安市发明专利择优奖励暂行办法》(淮办发〔2007〕55号)的规定,经研究,中共淮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安市知识产权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淮安市2021年度优秀发明专利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的专利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参评专利归属地应在淮安市辖区范围内;

3.申请人应为发明专利权利人或第一发明人;

4.参评专利必须无知识产权纠纷;

5.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实现许可转让的发明专利等。

二、申报材料

1.《淮安市优秀发明专利申报书》;

2.附件: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或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授权文本;

(3)专利价值证明材料,包括经济社会价值证明、检测评估报告、生产销售情况、获奖证书等资料。

三、申报方式

专利权人通过所在县区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统一申报。各县区、驻淮高校按照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1),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参评项目。

各推荐单位根据参评条件对所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报《淮安市优秀发明专利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需附目录页,所有材料根据文件上要求的顺序装订,于2022年9月5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淮安市知识产权局,并将申报书电子件发送至电子邮箱962156153@qq.com。

联系方式:知识产权服务处 李银银,0517-89685085。

 

附件:

1.淮安市2021年度优秀发明专利申报名额表

2.淮安市优秀发明专利申报书

3.淮安市2021年度优秀发明专利推荐汇总表

 

中共淮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