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2018年以来相继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名城建设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0〕1号)、《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措施》(宁委发〔2021〕1号)等文件措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以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更好地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条。第一条明确了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了企业研发机构的考评对象。第三条、第四条明确了企业研发机构的实施方法和最高奖励金额。第五条明确了企业研发机构的奖励资金拨付。附件明确了申报单位需提供材料、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三、办理时间及时限
具体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四、办理地点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五、所需材料
《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申报书》
六、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张建功 (025)68786388
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孟祥飞 (025)68789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