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9号
根据《关于制定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通知》(苏药监办审批〔2021〕28号),第十五批28个品种的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已经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审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日至12月1日期间将具体修改意见及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联系人:杨立伟,联系电话:025-84535570、13505183061,电子邮箱:JSPCCYPSPK@126.com;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简祖强,联系电话:025-83273916、15996400226。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五批公示稿)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