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对象
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以拓展旅游产品等为目标,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
二、申报要求
1.有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主业突出,有特色和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基础,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
2.有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发展潜力;
3.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事件或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
三、试点省份
首批示范园区在北京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省(市)进行试点申报。
四、材料报送
各文旅厅(局)组织推荐部门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寄送至文旅部科技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伟
联系电话:010-5988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