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整治提升年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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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整治提升年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根据《固废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部门,是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污染防治等工作实行统一监管。目前,我市共有2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每年开展的省、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专项行动、日常监管来看,经营单位仍然存在着台账申报不及时、贮存不规范、环境污染防治不到位、安全风险隐患不断累积等问题,为切实守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管理“责任田”,提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制定了《盐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整治提升年活动专项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盐城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整治提升年活动专项行动方案》共四章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个方面内容。

第二章“整治范围和内容”。明确了将全市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此次整治范围,切实落实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三章“时序安排和主要任务”。明确了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督查和问题整改和规范化评估4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安排。

第四章“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联动和加强结果应用三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