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1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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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216号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附件1: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立法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