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徐州市第九批551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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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徐州市第九批551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排污单位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工作,按照《徐州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试行)》(徐环委办〔2014〕10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徐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徐环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环责险推行情况,经研究,现将第九批551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排污单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地充分遵循市场原则,开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险种并具备该保险运作能力的保险公司均可开展此项业务,参保企业自行选择保险公司。

 

附件:徐州市第九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排污单位名单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徐州市第九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排污单位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