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示范小剧场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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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示范小剧场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扬州市示范小剧场评定的通知》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评选出少堂书场等10个示范小剧场,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如需保密,请说明。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秋雨东路29号,电话:0514-80989271。

 

附件:扬州市示范小剧场名单(公示)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扬州市示范小剧场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