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务)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4〕1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水利发展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纳入财政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的资金项目,包括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流失治理等10个细分支出方向,预算金额47亿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包括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河湖管理与保护等7类支出方向,预算金额24亿元。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预算8.7亿元。共涉及全省13个设区市、106个县(市、区)。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2023年度水利发展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市县财政、水利部门绩效意识进一步提升,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深化,水利发展资金和水库移民后扶资金效益和效果得到有效发挥。通过水利投入,各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和移民生产生活设施不断改善,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绩效评价结果
从总体情况看,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和中央移民后扶资金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复核评价,从分市情况看,苏州、镇江、南京、泰州、宿迁、南通市评价为优;盐城、无锡、扬州、淮安、常州、徐州、连云港市评价为良。从评价单元情况看,评价等级为优的57个,等级为良的39个,等级为中的12个。
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绩效复核评价,南京市六合区、东台市、宜兴市等17个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优,9个等级为良,2个等级为中。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纳入2025年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和中央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分配测算因素,与资金分配结果挂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此次绩效评价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项目未实施完成、预算执行率低、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项目和资金进度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和项目台账,根据批复的水利发展等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狠抓项目完工、预算执行等关键环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对资金未及时足额落实到位,项目进度缓慢滞后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要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各地要认真总结绩效管理经验,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水利发展等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全过程。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认真组织绩效自评价。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
三要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绩效评价、相关审计、监督检查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设区市要跟踪督导,逐条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本次各市、县(市、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于2025年2月底前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联系人:
省财政厅 苏垚至 025-83633273 通过财政内网工作助手报送
省水利厅 高锁平 025-86338108 邮箱:541209291@qq.com
附件:
1.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表
2.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表
3.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清单(分发)
4.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清单(分发)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1.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表.xls 2.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表.xls 3.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清单.xls 4.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