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水利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利部组织专家组,对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25家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水管单位进行了复核。经审查,拟批准上述25家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联 系 人:曹 伟
联系电话:010-63202682
传 真:010-6320442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辽宁省柴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3.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4.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5.江苏省二河闸管理所
6.江苏省三河闸管理所
7.江苏省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8.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红山窑水利枢纽管理处
9.江苏省丹阳市九曲河枢纽管理处
10.浙江省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周公宅水库管理站
11.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横山水库管理站
12.安徽省响洪甸水库管理处
13.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红石嘴管理处
14.山东省潍坊市白浪河水库运营维护中心
15.山东省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16.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水库管理运行中心
17.河南省石漫滩水库管理局
18.河南省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
19.湖北省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
20.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垭水库)
21.湖南省长沙县桐仁桥水库管理所
22.云南省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
23.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
24.黄委菏泽黄河河务局牡丹黄河河务局
25.黄委菏泽黄河河务局郓城黄河河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