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25家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水利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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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25家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的公示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水利部组织专家组,对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等25家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水管单位进行了复核。经审查,拟批准上述25家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联 系 人:曹 伟

  联系电话:010-63202682

  传 真:010-6320442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附件:

2021年度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通过水利部复核的水管单位

1.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辽宁省柴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3.辽宁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4.江苏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

5.江苏省二河闸管理所

6.江苏省三河闸管理所

7.江苏省南京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

8.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红山窑水利枢纽管理处

9.江苏省丹阳市九曲河枢纽管理处

10.浙江省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周公宅水库管理站

11.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横山水库管理站

12.安徽省响洪甸水库管理处

13.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红石嘴管理处

14.山东省潍坊市白浪河水库运营维护中心

15.山东省泰安市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16.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水库管理运行中心

17.河南省石漫滩水库管理局

18.河南省南阳市鸭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

19.湖北省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

20.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垭水库)

21.湖南省长沙县桐仁桥水库管理所

22.云南省昆明柴石滩地区水资源管理局

23.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

24.黄委菏泽黄河河务局牡丹黄河河务局

25.黄委菏泽黄河河务局郓城黄河河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