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3〕958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关于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