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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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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现予公告,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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