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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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最新要求,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在全面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盐城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以全域碳管理为抓手,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国家碳达峰试点推进方案》。

一是探索政策创新,建立碳排放双控管理体系。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探索构建地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规划、碳数据监测、碳预算管理、碳综合评价和产品碳足迹等政策机制。试点开展碳排放规划编制,力争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稳中有降,部分区域在碳中和领域取得进展;构建“双碳”数据管理平台,到2028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所有行业重点碳排放单位监测分析全覆盖;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开展“十五五”碳预算管理课题研究,提出预算编制、预算下达、预算执行、评价考核等全过程预算管理办法;开展碳达峰试点综合评价,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监测分析;实施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到2030年,新能源装备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得到广泛应用。

二是突出示范引领,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园区高地。坚持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设施低碳化、管理智慧化、认证国际化“五化”并进,加快建设零碳园区,推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应用。打造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样板,每年新招引受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影响的绿电需求型内外资项目30个以上;构建高比例绿电新型电力系统,深入推进“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工程,加快推进4个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试点建设;推动新能源规模开发利用,到2030年,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450亿千瓦时。

三是坚持新质赋能,壮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加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巩固扩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以绿色化、数字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和资源循环利用。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围绕“风光氢储碳海农”七大主题,聚力打造盐城绿色低碳科创园。高起点规划建设零碳负碳产业(技术)研究院;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到2030年,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旧物资利用体系全面建立,绿色低碳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效,每年实施20项以上重点节能技改工程。

四是挖掘生态优势,拓宽“两山”价值转化通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建设蓝色碳汇生态功能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生态系统碳汇核算,到2030年,打造成为全国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的生态系统碳汇先行区;探索碳普惠体系建设,推进盐城特色的森林、湿地、海洋等碳普惠项目开发;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全面提升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案》明确,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设立市级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碳排放统计、碳数据监测、碳预算管理、碳足迹认证、生态碳汇核算等试点工作。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倡导节约、环保、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和民众参与碳达峰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成效和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