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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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3号)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地开展2023年豁免申报工作,经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初审、复核,初步确定48家企业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现将豁免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书面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联系电话:0527-84338618、0527-84338547;邮箱:sqdaqiban@163.com)。

 

附件: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