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各县(区)文广旅游局、人社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职称办,市直各文化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及市职称办相关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市艺术、图书、文博、群文、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图书、文博、艺术专业资格条件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群文专业资格条件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工艺美术专业资格条件按《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方式
今年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在线办理职称评审申报业务,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同时将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相应部门审核。申报人员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到9月2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申报评审人员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1.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申报人员的《淮安市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淮安市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附件4、5)信息须完全一致。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将《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受到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有关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相应栏目盖章。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如2022年没有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1.《淮安市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件用A3纸打印,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XX(单位)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封底应为“评审、登记备案情况”面。
3.《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打印件15份和电子文档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馆员李××)。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复印件)。
11.取得现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12.《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1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材料(原件)。
14.破格晋升的依据及相关材料。
15.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6.获奖奖状、证书等(复印件)。
17.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项以外,其他材料须装订成册,相关证书原件须经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相关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上报市局职称办时请一并提交原件审核)。
装订要求:
1.两分册申报材料要求为胶装,左边竖向装订,不能使用拉杆或者订书钉装订。
2.每分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目录与分册内容清晰关联。各分册装订成册后集中在一个材料袋内。
五、有关专业名称调整说明
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现对有关专业名称调整作以下说明:
1.原“艺术监督”现对应“舞台监督”专业;
2.原“美术师(书法)”现对应“美术师(雕塑、书法、篆刻)”;
3.原“美术师(摄影)”现对应“摄影师(摄像)”;
4.原“主任舞台技师”(副高)现对应“二级舞台技术”(副高),原“舞台技师”(中级)现对应“三级舞台技术”(中级)。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参评。
3.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请交纳评审费。
4.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0日为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从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申报通知附件中下载,相关申报资格条件可从通知附件中查阅。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淮安市文广旅游局职称办(人事处501室)。联系人:沈雪,联系电话:0517-83665515。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