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为进一步优化涉企信用服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信用管理培训、示范创建、复核评价和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涉企信用服务项目承接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遴选数量
涉企信用服务项目共4项,每项单独遴选1家,具体如下:
(一)项目1:企业信用管理培训;
(二)项目2:省市两级示范企业创建(含辅导);
(三)项目3:省市两级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含辅导);
(四)项目4: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含企业信用修复培训)。
二、报名条件
(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正常申报信息;
(二)从事信用服务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
(四)提交信用承诺书及相关工作方案;
(五)具有承担我省涉企信用服务专项工作经验,或有信用服务项目监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六)为保证省市两级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曾参与项目3中相关企业示范创建工作的机构,不得报名参加项目3的遴选。
三、遴选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各县区(功能区)负责通知辖区内各信用服务机构,指导有意向的机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
1. 工作实施方案,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人员资质、相关服务经验及优势、具体操作流程计划、投入人员及经费预算、接受监督考核评估、服务效果预期等方面。
2. 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附件1)、2022年涉企信用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报名表(附件2);
3. 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宿迁市域外的信用服务机构可根据本通知要求,自行选择1个县区(功能区)报名,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初审核查。各县区(功能区)通过“省市一体化信用查询”平台对报名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核查,围绕申报信用服务机构人员配备、业务范围、历年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初审。
(三)集中评审。根据各县区(功能区)初审核查情况,由市信用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百分制打分,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承担各项目的信用服务机构。
(四)公示结果。通过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和“信用宿迁”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四、报名联系方式
1 . 沭阳县信用办 郭 颖 83563552
2 . 泗阳县信用办 谢宗霞 85217786
3 . 泗洪县信用办 张梦吟 80618026
4 . 宿豫区信用办 张 婷 84468912
5. 宿城区信用办 张伯衔 82960323
6 . 经开区经发局 李 超 88859276
7 . 湖滨新区经发局 吴 燕 84837815
8. 洋河新区经发局 钟克坡 82668050
9. 苏宿园区经发局 屠东广 82868406
五、有关要求
1. 本次遴选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周四)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本次遴选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监督。
咨询电话:84338768(市信用办);
监督电话:8433850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
2.2022年涉企信用服务项目承接机构报名表
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