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科学技术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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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规〔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科技主管司局:

科技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共9项,包括: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技术市场统计调查、科技成果登记统计调查、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

二、组织实施

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战略规划司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2年12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1—2月,基层填报;

2023年2—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3年3—4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3年8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9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2023年10—11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2年12月,培训和布置;

2023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3年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2023年4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相关司局、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实施,2023年6月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与汇总(具体分工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22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创新调查与统计处

朱迎春,010-58881608

 

附件:

1.2022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2022年度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工

 

科学技术部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2022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docx
2.2022年度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