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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镇江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的通知

关于征集镇江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部署要求,有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镇江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有意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回收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企业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证照齐全。

2.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废旧金属回收备案。

3.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重视安全管理,近一年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具备从事电动车回收分拣、储存的场地以及专业人员、运输车辆。原则上经营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m²;具备车辆剪断、压扁、破碎等专业设备。

6.分拣场地设置专门危险废物仓库,对拆卸的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设置专门的防风、防雨、防渗漏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贮存拆解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存放锂离子电池的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

7.与具备废旧铅蓄电池收集或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将废电池分别交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规范处置。

8.与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签订合作协议,并及时上门开展旧车回收;企业有较为完整的收旧网络,有能力开展全市范围的电动自行车回收工作。

9.严格落实回收统计工作要求,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能够在服务平台上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凭证填报能力。

10.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及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活动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附页面截图);

5.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废旧金属回收备案证明材料;

6.场地、设备、人员、运输车辆等证明材料;

7.与具备废旧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8.电动自行车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9.风险防范方案。

三、报名流程

按照自愿原则,征集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参与此次活动。有意向参与的企业,请准备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地商务部门,由所在地商务部门汇总后于2024年10月22日12:00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扫描件同步报送至邮箱swj84433557@163.com)。

四、相关要求

入选企业须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规范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业务,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段飞   联系电话:0511-80901150

 

附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申报表

 

镇江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附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