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二)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国内领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学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申报单位近年内一般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要克服“四唯”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等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四)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以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符合特定要求。
二、支持方式
分为揭榜挂帅项目、竞争项目、后补助项目和孵育专项四类。
(一)揭榜挂帅项目
1.面上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分批拨付。
2.可再生能源专项。市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分批拨付。
(二)竞争项目
本年度竞争项目分为两类:
1.前沿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市资助经费50-100万元,分批拨付。
2.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单个项目市资助经费30-50万元。
(三)后补助项目
获得第五届中国·盐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在我市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可申报后补助项目,根据项目研发投入给予资助,由各地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
(四)孵育专项
择优给予市级离岸科创中心最高500万元支持,分批拨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盐城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和优势,管理制度健全,科技投入强度高、运营良好,能为项目提供保障条件。联合申报应签订申报协议并明确签署时间。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盐城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二)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受聘于申报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在盐城市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的科技人员。
(四)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60%。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符合
相关规定,原则上申报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总预算的2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五)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六)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盐城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四、申报方式
本年度市产业创新科技支撑(工业)专项采用纸质材料形式申报,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地科技部门(PDF版本同步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8:00。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陈祥本 0515-88249186
市科技局高新处:韦君 0515-6808360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