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镇科计〔2025〕51号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经开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财政国资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改革攻坚,加快打造特色领域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科技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发展新高地,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将紧紧围绕我市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支持全面创新的思路与对策,打通制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堵点卡点,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现将《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印发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聚焦“876”创新引领工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研究的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开展研究的项目。
2.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管理类、实证研究类、决策咨询类的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解决当前科技创新、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领域决策面临的实际问题。
3.高校院所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以及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须结合镇江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需求展开研究,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做到实际研究方向与决策需求相结合,应有创新内容和明确的应用单位。不支持纯理论研究项目。
4.因科研失信行为被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失信惩戒期内,不得申报本项目。相同内容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市级科技专项项目的,将取消本项目评审资格。除基础研究及平台建设项目外,同一年度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有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且无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5.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6.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专项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制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7.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研究要求
1.项目分“揭榜挂帅”项目和面上项目。“揭榜挂帅”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另附1篇与课题相关的3000字决策咨询建议;面上立项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2万字,另附10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
2.项目承担单位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镇江市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市科技局可优先发布项目研究成果。
3.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为最新数据,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提交的项目成果,应在深入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建议或举措。相关研究成果被政府采用,将作为项目绩效考评优秀的重要依据。
4.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组织方式
1.“揭榜挂帅”项目以重大任务为导向,为全市科技创新重大部署提供决策支撑,同时聚焦全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紧密结合全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需要提供服务支撑。面上项目结合科技创新工作热点难点开展研究,培育软科学研究青年人才。“揭榜挂帅”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10万元,采取分年度拨款,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期为1年。
2.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各限报18项(其中含优秀的辅导员在内青年科研人员推荐比例不少于40%),市卫健委及其他在镇高校各限报6项;镇江市农业科学院、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各限报1项;各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各限报2项,市直主管部门各限报1项(含主管的行业协会)。“揭榜挂帅”项目不占推荐申报指标,申报单位需提前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会商。
3.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经费使用。市科技局可在事后进行抽查。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须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网上填报,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一致。
2.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项目有产学研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产研所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高校院所内设机构章无效)。立项后还需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点击综合旗舰店-省科技厅旗舰店-技术合同登记-在线办理端口进行合同登记。
3.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盖章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原件,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地址: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910室)。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8: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8:00,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5.2025年拟立项目将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时,需将“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纸质版(红头文件)和电子版(word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6.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黄琪、王强
联系电话:0511-80822820
附件:
1.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2.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附件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