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及评定工作。经自主申报、各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局党委会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8月28日至9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无锡市文广旅游局非遗处反映。
邮寄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1号楼7楼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处韩金利(收);邮政编码:214131;电子邮箱地址:2594096869@qq.com;联系电话:0510-81825185。
附件:第六批无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