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9号),推动全市外贸促稳提质,出台此《十二条措施》。
(二)主要目标及内容
出台《十二条措施》旨在为我市外贸企业提供更好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帮扶企业应对困难挑战,推动全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全力巩固外贸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主要包括3个部分、12条措施。一是促进外贸规模增量提质。提出支持重点外贸企业做大规模、鼓励外向型项目招引、支持外贸基地建设、支持参加境内外展会、推动本地制造贸易回流5条措施。二是聚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提出加快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支持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引进、支持外综服企业培育、推动公共海外仓建设使用4条措施。三是优化外贸发展营商环境。提出充分发挥出口信保作用、
(三)政策亮点
一是回应企业期盼,稳定重点企业和产品贸易规模。提出评定外贸贡献企业;建立重点项目培育库;培育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升进出口便利化水平、开展外贸业务精准化培训3条措施。出台贸易促进计划并对展位费和人员费进行补贴、简化优化邀请境外商务人员来淮手续办理等;申创建设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增设淮安市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推进淮安国际贸易FTA智慧税则查询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动属地报关;开展外贸业务精准化培训。
二是突出对标先进,推进贸易结构和方式转型。提出培育电动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外贸“新三样”产业链项目;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发挥淮安综保区外贸服务、保税仓储功能优势;加快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支持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引进;推动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优惠落实,提升自贸协定的综合利用率。
三是突出破解堵点,构筑开放平台新优势。提出推动通关、结汇、退税等便利化;发挥国家进口贴息政策引导作用;开展“淮品出海”行动;支持建设“1210”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物流仓储分拨中心和邮快跨“三合一”监管中心、打造高水平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加强与“市采通”平台合作;推动公共海外仓建设使用;优化进出口监管查验流程;推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