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综合
连政办发〔2022〕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22〕55号)精神,推动实现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特制定连云港市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运管服平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群众需求和治理城市突出问题出发,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汇聚、建设、应用、监测城市运行信息数据,全面建成运管服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理念、模式、手段创新,保障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城市风险防控能力和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建成市级运管服平台,2024年底建成县级运管服平台(各县和赣榆区),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成立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制度体系;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普查构建城市部件和事件数据库、电子地图;整合、深化开发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住房管理、城乡建设等行业信息化应用;汇聚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实施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闭环运行、实时监测、动态分析、集成展示、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
三、实施范围
(一)管理区域范围。市级运管服平台覆盖市区建成区约328平方公里,县级运管服平台覆盖各县和赣榆区的建成区共约201平方公里。
(二)派单事项范围。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与事件》(GB/T30428.2)所规定的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其他部件等5大类部件和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类等6大类事件。
(三)数据监测范围。市级运管服平台在线监测数据来源于各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区、功能板块、33个市级部门和18个具有社会化管理事项的企业单位。各县和赣榆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县级运管服平台数据监测范围和成员单位。
四、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的框架下,科学编制运管服平台建设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分步实施计划,确保运管服平台建设快速落地,有序、高效实施。
(二)统筹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共享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12345在线、数字化城管、地理信息、视频等资源,集成城市运行管理相关行业数据,纵向对接国家、省、市、县级平台,横向对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三)统一标准、规范建管。依据信息化建设通用标准和运管服平台专业标准及规定,规范开展管理体系、数据体系、应用体系和基础环境建设,规范开展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等工作,确保平台有序、快捷、高效运行。
五、工作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
1.调整市城管委组成单位。明晰市城管委职责,调整充实组成单位,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推进市级运管服平台建设运行。
2.成立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更名组建,负责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运管服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以及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工作。
(二)工作制度建设
1.事项处置标准。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完整规范的立案、派单、处置、结案制度体系,界定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权属,明晰处置流程、时限、标准。
2.协同工作制度。实行通报公示、例会点评制度,定期在平台和媒体上公示各单位考核结果,定期召开专题点评会议,分析点评突出问题,协调会办疑难问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督查督办制度。建立限期提醒、到期催办、超期督办等制度,系统对应签发提醒单、催办单、督办单;对重要、紧急、长期逾期未办事项上门督办和现场督办。
4.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全市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范围。采取平台数据考核、日常管理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月考、季评、年度综合考评;设立城市运行管理考核奖励基金,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单位和人员奖励表彰。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三)信息系统建设
1.搭建系统架构。市级运管服平台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架构为基础,搭建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架构。县级运管服平台搭建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架构。
2.共享网络运行环境。系统部署于市政务云平台,以市电子政务外网为主干网实现互联通信。
3.共建城市运行管理数据体系。普查建成区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制作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电子地图,整合共享相关行业运行数据,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
4.共享市12345热线受理数据。市运管服平台根据工作需求与市12345平台建立12345数据共享工作机制,规范应用12345平台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信息数据。
5.建设数据无线采集系统。城管信息采集员使用城管通,主动巡查上报和现场核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事项;市民群众也可以登录“我的连云港”中的“市民城管通”,反映相关事项。
6.开发指挥协调系统(数字城管系统)。实施城市管理问题“发现、立案、派单、处置、核查、结案”闭环管理,并接收、办理、反馈国家平台和省平台监督检查系统布置的工作任务。
7.整合深化行业应用。拓展开发智慧执法、智慧照明、智慧广告、智慧环卫、智慧工地、智慧渣土、智慧园林等行业应用系统;共享公安等部门视频信息,智能分析预警占道经营、小广告、非机动车乱停放等事项;整合接入环卫、渣土、执法等车辆GPS和视频信息,实施定位化、可视化、智能化监管。
8.建设城市运行监测系统。聚焦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屋建筑、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区域等领域,汇聚水、电、气、管网、桥洞、路面、工地、建筑物、天气、防洪排涝、市场、街面秩序、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交通出行、专业车辆管控、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处置等城市运行监测数据,对城市运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管理、监测、预警、处置,实施城市运行全生命周期监测管理,辅助应急响应、综合协调、决策指挥。
9.开发综合评价系统。依据国家标准设置综合评价指标,汇聚平台派单事项办理数据以及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实时监测等获得的数据,采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对城市管理监督和城市运行监测工作效果开展综合评价,量化得分。
六、建设周期及实施步骤
预计建设周期为3年,分为3个建设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1月—2022年9月),建成运行市级运管服平台。2022年9月完成市级平台一期项目全部建设工作,包括基础平台开发工作、实现与住建部国家平台联网互通、200平方公里建成区部件数据普查、制作电子地图、相关应用软件开发等分项内容。
(二)第二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12月),拓展开发市级运管服平台功能和行业应用。普查128平方公里建成区部件数据,深化智慧执法、智慧照明、智慧广告、智慧环卫、智慧工地、智慧渣土、智慧园林等行业应用,上线城市运行监测系统,完成市级机构和制度建设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3年1月—2024年12月),建成运行县级运管服平台。各县和赣榆区以国家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方案,报批立项,筹建机构,完善机制,充分共享本地和上级部门已有的地理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等资源,普查部件数据,汇聚行业运行数据,整合深化行业应用,建成运行县级运管服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
七、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设运行运管服平台,对于推进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成立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担任,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及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12345公共服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消防支队、市邮管局、市气象局,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联通连云港市分公司、中国邮政连云港市分公司、江苏有线连云港分公司、中国铁塔连云港市分公司、中石化连云港分公司、中石油连云港分公司、市港口控股集团、市工业投资集团、市金融控股集团、市城建控股集团、市交通控股集团、市农业发展集团、市自来水公司、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对应建立推进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建设和运行运管服平台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平台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资源,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和运行任务。
(三)科学规划建设,强化监督考核。运管服平台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提档升级和深化应用,需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建管。运管服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察部门要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坚决杜绝敷衍塞责现象,坚决禁止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建设工作科学、健康、快速、有序推进,如期建成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