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海洋生物等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支持在全市开展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按照面上项目、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两个类别组织。其中,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以后补助方式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活动。
1.面上项目。围绕粮油果蔬育种与加工、肉制品加工和海洋生物等,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项目,企业和科教单位联合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带动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项目。
2.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对上年度新建的科技服务超市共同体,考评为优秀的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根据实效情况进行奖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盐城市区范围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高校院所,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备项目所必备的科研投入、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财务、科研管理等制度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鼓励产学研合作,合作研究单位仅限1个,联合申报的必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并明确一家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协议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提交。
3.申报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盐城市范围内实施,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实施内容科学合理、预期目标具体明确,经费预算结构科学、符合实际、支出范围合规。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施后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或产业共性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截至申报结束时间,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项目,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为申报项目所在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确保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需提供社保证明或正式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为集团公司任命或援助单位派驻的,需提供任命文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符合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项目骨干(排名2~5位)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5.申报项目资金及配套资金数,单个项目市拨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面上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单个项目自筹资金与市拨资金比不低于2:1;承担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高校配套自筹资金与市级财政支持额度之比原则上不少于1:1,其他科研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不作强制要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也可联合企业申报,其中企业作为参加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市拨资金的30%。
三、组织方式
1.本年度农业项目拟立项总数不超过20项,其中,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立项项目不超过3项。同一单位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
2.项目申报采取属地推荐方法。各区科技局、盐南高新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组织申报;驻盐高校、科研院所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工作。
3.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后,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2.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4.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有关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5.近5年有省级以上终止、撤销项目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事项
1.面上项目按附件4格式申报材料A4纸,按“封面、目录页、项目申报书(含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信息表、附件审核表、附件清单页、相关附件”顺序,白色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打印,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形成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盖章。
2.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申报材料统一使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奖补项目》(附件5),按“封面、目录页、项目信息表、附件审核表、项目申报书(含科研诚信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相关附件要求详见《申报书》最后一页“附件材料清单”。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盐城市科创中心(人民南路7号)407室。电子版(含附件扫描件)按“2024年XX单位市级农业项目申报材料”名称格式打包后发送至邮箱:yckjncsf@163.com。不经主管部门审核、自行申报的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2024年盐城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上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7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按要求执行。
联系人: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薛文星 符海涛 徐玥
联系方式:0515-80989612 0515-68083612
项目受理:叶红 0515-88188407
附件:
1.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
2.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申报名额
3.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4.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申报书-面上项目
5.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申报书-社会化服务奖补(科技超市)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1.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指南.docx
2.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申报名额.docx
3.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4.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申报书-面上项目.doc
5.2024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项目申报书-社会化服务奖补(科技超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