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对2021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定结果的公告

关于对2021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粮办监〔2021〕23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县区初评、网上公示,并经市级联合审核,对我市215家企业进行评价,现对评定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21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等级企业自2022年2月1日起,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止。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或法人变更的,必须持证到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及法人发生失信或违法行为的,由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等级,同时收回守法诚信等级证书,并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2.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价一次,年底对每个企业的守法诚信状况进行重新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更换证书。

3.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等级证书实行全省统一编号,A级等级证书由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制作。

4.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等级可通过市(县)粮食管理部门或进入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

 

附件:2021年度连云港市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定结果

附件: 2021年度连云港市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定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