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营商环境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
个体工商户作为国民经济的底盘,是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也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主力支撑。截至2023年6月底,淮安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约79.85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63.51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数近八成。个体工商户九成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收、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2年7月,淮安市建立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等15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2022年9月,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采取20项针对性措施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我市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同年,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从财税、金融、就业、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202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18条具体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和《省政策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特制定《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3〕3号)、《关于印发<淮安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淮个发联〔2022〕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淮个发联〔2022〕2号)。
三、《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实施意见》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通过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两次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意见,召开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建议,多次进行调整完善,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计22条举措,涉及深化改革提效、突出降本减负、优化营商环境和致力提档升级四个方面,力求实现准入准营便利度、政策供给普惠度、创业主体活跃度和扶优育强精准度“四大提升”。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方面深化改革提效,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度,共有3项举措,分别是:降低准入门槛、推行创业“一件事”改革、推进歇业备案登记改革。
第二方面突出降本减负,提升政策供给普惠度,共有7项举措,分别是:减免检验检测收费、强化税收扶持、落实社保补贴、加大信贷支持、提供金融助力、推动支付降费惠民、推行保险保障模式。
第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业主体活跃度,共有6项举措,分别是:保护促进公平竞争、支持参与政府采购、联动整治价费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提升征信管理服务质效、打造便民服务应用场景。
第四方面致力提档升级,提升扶优育强精准度,共有6项举措,分别是:推进“个转企”改革、完善质量服务体系、深化商标专利服务、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加强招工用工服务、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