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9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环办便函〔2021〕519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法》《保险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 夏扬 赖晓东
电话:(010)65645261、65645259
传真:(010)65645260
邮箱:fgszh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pdf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