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旅行社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文旅发电〔2023〕42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旅行社纾困发展,2023年4月1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业务经营单位,可申请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单位可向市文旅局提交申请,咨询电话:68505252、68505964、68505764。
附件:新审批旅行社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请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10日